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坚毅笃行“丽水之干”,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坚强保障,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并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项举措。
在优化消防审批极简办服务方面,实施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零资料”受理,申请人在线提交《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或《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即可申请办理,其他材料均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或现场检查时提交。实地检查时限从法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仅变更场所名称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申请人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并作出场所面积、用途、消防设计未改变承诺,直接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在深化助企纾困消防监管模式方面,坚持“无事不扰、有需必应”原则,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将消防事项纳入相关领域执法监管“一件事”。优化“双随机”抽查模式,强化消防风险评估和行业信用评级结果应用,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等级低、信用评级高的企业降低抽查频次。定期开展助企现场指导服务,认真倾听企业诉求,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企业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在推行宽严相济柔性执法机制方面,高标准落实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用语。推行“指导式”检查,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向执法对象讲清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说明法律规定、整改措施,教会识别风险、消除隐患。实施“说理式”裁量,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裁量结果,并在集体议案、呈请审批等环节阐述“说理”情况。对首次被消防救援机构发现且情节轻微并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在慎用临时查封行政强制措施方面,严格落实《行政强制法》关于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相关规定,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被消防部门依法临时查封后,执法人员主动上门服务指导问题整改,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帮助企业有效管控风险、解决问题。临时查封场所或部位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申请解除临时查封,消防部门采用“即时办”1个工作日内制发《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助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在提升消防重点领域监管质效方面,创新方法手段,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效能,将机构开展技术服务质量情况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严厉打击不具备从业条件、出具虚假报告、注册工程师违规挂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有效保障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使用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加强网购消防产品抽样送检工作,定期开展消防产品科普宣传。
在全面提高火灾现场调查效能方面,依法依规第一时间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发生疑难复杂火灾,启动区域协作机制,尽快查清火灾原因,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涉及企业、不存在纠纷及刑事责任的火灾事故认定期限从快从速办理,最大限度减小火灾事故调查对企业正常运营产生的影响。依法组织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生产工艺。
在时刻保持一触即发应急状态方面,深化推进“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强化备战状态,严格战备措施,加大辖区重点区域场所熟悉演练,以及特殊时段的前置备勤和动态巡护力度,时刻保持快速反应、一触即发的应急状态。指导各级加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联勤联训联战,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建立城乡一体化灭火救援圈。遇有险情快速反应,争分夺秒快速控火,最大限度营救被困人员,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做实做细消防宣传培训教育方面,持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上好“防火课”,定期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值班员等目标人群发送火灾风险提示,采取“检查培训”“错时培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专项服务,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开工第一课”培训演练等活动,着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推出特色消防宣传,擦亮“消防短剧”品牌,发动消防志愿者开展“敲门入户”“小手拉大手”系列消防宣传行动。
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坚毅笃行“丽水之干”,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坚强保障,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并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项举措。
在优化消防审批极简办服务方面,实施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零资料”受理,申请人在线提交《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或《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即可申请办理,其他材料均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或现场检查时提交。实地检查时限从法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仅变更场所名称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申请人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并作出场所面积、用途、消防设计未改变承诺,直接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在深化助企纾困消防监管模式方面,坚持“无事不扰、有需必应”原则,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将消防事项纳入相关领域执法监管“一件事”。优化“双随机”抽查模式,强化消防风险评估和行业信用评级结果应用,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等级低、信用评级高的企业降低抽查频次。定期开展助企现场指导服务,认真倾听企业诉求,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企业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在推行宽严相济柔性执法机制方面,高标准落实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用语。推行“指导式”检查,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向执法对象讲清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说明法律规定、整改措施,教会识别风险、消除隐患。实施“说理式”裁量,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裁量结果,并在集体议案、呈请审批等环节阐述“说理”情况。对首次被消防救援机构发现且情节轻微并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在慎用临时查封行政强制措施方面,严格落实《行政强制法》关于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相关规定,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被消防部门依法临时查封后,执法人员主动上门服务指导问题整改,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帮助企业有效管控风险、解决问题。临时查封场所或部位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申请解除临时查封,消防部门采用“即时办”1个工作日内制发《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助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在提升消防重点领域监管质效方面,创新方法手段,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效能,将机构开展技术服务质量情况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严厉打击不具备从业条件、出具虚假报告、注册工程师违规挂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有效保障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使用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加强网购消防产品抽样送检工作,定期开展消防产品科普宣传。
在全面提高火灾现场调查效能方面,依法依规第一时间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发生疑难复杂火灾,启动区域协作机制,尽快查清火灾原因,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涉及企业、不存在纠纷及刑事责任的火灾事故认定期限从快从速办理,最大限度减小火灾事故调查对企业正常运营产生的影响。依法组织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生产工艺。
在时刻保持一触即发应急状态方面,深化推进“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强化备战状态,严格战备措施,加大辖区重点区域场所熟悉演练,以及特殊时段的前置备勤和动态巡护力度,时刻保持快速反应、一触即发的应急状态。指导各级加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联勤联训联战,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建立城乡一体化灭火救援圈。遇有险情快速反应,争分夺秒快速控火,最大限度营救被困人员,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做实做细消防宣传培训教育方面,持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上好“防火课”,定期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值班员等目标人群发送火灾风险提示,采取“检查培训”“错时培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专项服务,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开工第一课”培训演练等活动,着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推出特色消防宣传,擦亮“消防短剧”品牌,发动消防志愿者开展“敲门入户”“小手拉大手”系列消防宣传行动。
更多招商动态请关注:浙江丽水经济开发区:http://zj.taxs.vip/park/view.html?id=5013
本文系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来源:浙江园区招商网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