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站在大家面前宣读这份悔过书,我感到非常后悔,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市检察院“小巷检察官”在我市某企业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在企业两百多名员工的共同见证下,被不起诉人吴某进行深刻反思,作出郑重承诺。
吴某是该企业五金车间的主管,三年前吴某介绍亲戚占某进入同单位工作。2021年2月至2022年1月期间,吴某利用占某对其的信任,在企业发放年终奖金后,谎称该笔钱款是自己朋友通过占某银行账户过账,共计骗取占某人民币1万余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嫌诈骗罪。但在办案过程中,“小巷检察官”发现吴某是企业管理人员,所在企业又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行业内起示范引领作用。对吴某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如何实现刑法规制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赢?于是,“小巷检察官”进行了企业实地走访,了解吴某的工作情况,并听取企业相关负责人意见,综合考虑本案具体情况,决定对吴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为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检察温度,“小巷检察官”深入企业一线,“上门”听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在场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一致建议对吴某从宽处理。“小巷检察官”又综合考虑吴某具有自首、积极退赃等从宽情节,最终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即,开展了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并针对企业经营、员工从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上了一堂法治课,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为企业合规经营筑牢法律屏障。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小巷检察官’也定会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走进‘小巷’,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暖心贴心护企促发展。”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沈丽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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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园区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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